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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教案]钓鱼岛的昨天和今天
2016-05-05 08:38  

 

教学目的:让学生了解钓鱼岛的历史演进以及当前日本“购岛”闹剧的由来,了解中国在处理钓鱼岛问题上的态度,以及当代大学生应该具备的看待钓鱼岛问题事件以及历史问题的基本视角和态度。

课程内容:1. 钓鱼岛概况

          2. 钓鱼岛属于中国

          3. 钓鱼岛争端由来

          4. 当前中国政府的态度以及当代大学生应有的态度

 

今天本来是个很值得庆贺日子,因为中日双方原定于今天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纪念仪式。但是由于日本方面最近上演的“购岛”、占岛闹剧已经严重威胁了中国领土主权完整,中国政府于923(上周日)正式通知日方:取消了这次纪念仪式。

40年前的这几天,当时的日本首相田中角荣应周恩来的邀请在我国访问,双方宣布结束中日两国之间不正常状态,正式建立外交关系。

中日邦交正常化40年来,两国友好合作关系在不断排除干扰中取得了重要进展。但近几年问题错综复杂,相当突出,特别是两年前,日本在钓鱼岛撞击中国渔船事件,和最近又上演“购岛”、占岛闹剧,两国关系面临着严峻考验。

一、钓鱼岛概况

1.地理概况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我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处,据日本琉球群岛约73海里,但相隔一条深深的海槽。

钓鱼列岛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和3块小岛礁等8个无人岛礁组成,分散于北纬25°40′~26°、东经123°~124°34′之间,总面积约6.344平方公里。

钓鱼岛呈番薯形,东西长约3.5公里,南北宽约1.5公里,约4.3平方公里,面积居八小岛之冠。地势北部较平坦,南部陡峭,中央山脉横贯东西;最高山峰海拔362;其它尚有高程320258242的山峰若干,及4条主要溪流。岛上长期无人居住。

我国历史上曾称钓鱼岛为钓鱼台,钓鱼台列岛也就是钓鱼岛列岛。

2.钓鱼岛的战略价值

1)经济价值

钓鱼列岛周围是一个广大而丰富的渔场。

在钓鱼岛、黄尾屿、南小岛沿岸的礁石窟中盛产龙虾;

在钓鱼岛西南部有一处温泉,足够200人饮用。

南小岛有“蛇岛”之称。

钓鱼岛与黄尾屿上产有一种人类非常需要的植物叫海菊花,也叫海芙蓉,是专治高血压和风湿病的极其珍贵的中药材。

日本垂涎钓鱼岛,更重要原因是这里的油气资源。

1966年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经过对包括钓鱼列岛在内的我国东部海底资源的勘查,得出结论:东海大陆架可能是世界上最丰富的油田之一,钓鱼岛附近水域可能成为“第二个中东”。

1967年,美国海洋地质学家埃默利在调查后宣称,九州与台湾之间的海底拥有巨大的石油潜藏。

196810月,“联合国亚洲经济开发委员会”调查研究台湾海峡以北的海底资源,其后的勘测报告称,钓鱼列岛周围海域蕴藏着丰富的石油。

这些发现使钓鱼列岛从默默无闻的弹丸之地一下子成了引人注目的海岛。

受资源短缺困扰的日本对钓鱼岛一带的油气资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联合国海洋法规定的每个国家可以最大享有的专属经济区可以达200海里,但东海海域最宽之处只有360海里 如果中日都坚持要拥有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势必因互相重叠而争执不下。

若依据《海洋法公约》,中国的专属经济区比日本的“中间线”划分法多出约30万平方公里。为此日本主张两国平分东海资源,提出“中间线”方案。

1980年中国在浙江以东海域的东海大陆架盆地中发现被命名为“西湖凹陷”的大型储油地带,据我国有关科学家1982年估计,钓鱼岛周围海域的石油储量约为30——70亿吨。

接下来,中国开发出春晓、断桥、天外天、龙井、平湖、冷泉等8个油气田后,深具“岛国意识”的日本就对中国产生了恐惧,时常鼓动民间企业越界开采石油。

甚至,日本方面认为大部分石油都储藏在日本一侧的海底,而中国方面抢先进行开采,会像吸管一样,不仅吸干中间线中国一侧储藏的石油,还会把另一侧储藏的资源也吸走。

这是日本占据钓鱼岛列岛拒不归还中国的真实原因之一。

2)领土主权价值

钓鱼列岛在海洋划界中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不可避免地使各国在划分管辖海域时出现一些重叠和矛盾。按《公约》规定,两国如按中间线划分,那么钓鱼岛主权归属哪一方将极大地影响大陆架的划分。如果日本占有钓鱼岛,并以此为基础划分东海的专属经济区范围,那么日本将多占7——20万平方公里海域。

日本海洋产业研究会编著的《迈向海洋开发利用新世纪》一书中,公然将一些位置重要、有主权争议的岛屿,作为“扩大与俄罗斯、朝鲜、韩国、中国等邻国海洋经济区间的边界起到重要作用”的关键所在。

日本一些官员曾透露:日本如果失去钓鱼岛和北方四岛,日本管辖海域将减少110万平方公里以上。

3)军事价值

从军事地理学角度看,钓鱼岛列岛具有重要的军事价值。

日本是一个地形狭长的岛国,其内陆的任何一个地方距海岸都不超过120公里。这种不利的自然地形和相对短浅的防御纵深,使日本在战时极易受到来自各方向的空海袭击。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日本就已吃过这种国土纵深有限之苦。

因此,战后的日本急于扩大军事防御范围,而其赖在钓鱼岛就可以将其所谓防卫范围从冲绳向西推进300多海里。再加上钓鱼岛适合建立电子警戒装置,也可建置导弹基地。透过此地,日本与美国可以针对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和台湾省的军事设施,实施舰队的近距离侦察监视。这就对我国的国防安全构成潜在和现实的威胁。

 

二、钓鱼岛属于中国

国际法关于领土变更方式的规定:先占、时效、添附、割让、征服、民族自决、、公民投票、收复失地、交换领土等。

先占,亦称占领(但不是指战时的占领),是指一国家占领了一块“无主地”,并在其上一建立了“有效占领”,就是在法律上取得一了该地的主权。因此,先占有三个要件:先占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先占行为必须是国家行为;先占的客体必须是“无主地”;占领的方式必须是“有效占领”

时效,是指一国原先不正当地或非法地占领他国的某些领土,而占有者已经长期且安稳地继续占有并行使事实上的主权,丧失国予以默认或不提出抗议,以致造成一种观念,以为事物现状是符合国际法的,占有国即取得被占领土地的主权。根据这种规则,原来的非法侵占可以因时效而成为“合法”的取得。

添附,是指土地由于自然作用或人为作用发生增加而扩大了原有的国家领土面积。添附可分为自然添附和人为添附两种。前者包括涨滩、三角洲、新生岛、废河床等,后者如堤堰、防洪堤、围堤造田、人工岛屿等。  (荷兰大坝,围海造田)

割让,是指一国根据条约把部分领土主权转移给另一个国家的行为。

征服,是国家使用武力占领他国领土的全部或部分,在战争状态结束后将该领土加以兼并的一种领土取得方式。

传统国际法承认征服为国家取得领土的合法方式之一。但自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签订以来,特别是联合国成立以后,战争权被加以限制。现代国际法宣布禁止侵略战争,规定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胁来侵害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因此,征服或兼并他国领土已为国际法所禁止。

民族自决,是现代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根据自决原则,一个民族或国家不应受外国的统治与奴役,可以摆脱殖民地地位而.独立,也可退出原来所加入的国家而成为一个新的国家,或加人另一个国家。

公民投票,是指当地居民以投票方式决定领土的归属或独立等事项。 (外蒙古)

收复失地,指收复过去被外国占领的领土。

交换领土,为了便于边境管理和适应当地的历史条件,有关国家在自愿基础上交换部分领土,这是符合国家主权和民族自决原则的。

1.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狡辩

借口一:“先占”原则。日本称,日本政府在明治十八年(1885 ) 通过实地调查确定钓鱼岛群岛(日本称尖阁列岛) 不但是无人岛,而且没有清朝政府的统治痕迹后, 1895 1 14 日经内阁会议决定于该地建设标桩编入日本领土的。日本是依据国际法“先占原则”行事,并通过民间实现了有效统治。

借口二:冲绳海槽在大陆架划界中的地位问题。日本认为中日两国共大陆架,冲绳海槽仅是大陆架连续的偶然凹陷,日本的200 海里大陆架主张不受冲绳海槽的影响,在中日两国的东海大陆架划界中应该忽略冲绳海槽的法律效力。

借口三:钓鱼岛并不包括在《马关条约》之内。日本称,钓鱼岛是日本西南诸岛的一部分,并不包括在《马关条约》后清朝政府割让的台湾及澎湖列岛之内,因此并不在日本根据《旧金山和约》必须放弃的领土之内。

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日本政府不顾中日双方的有关承诺,默许右翼团体到岛上建灯塔立界碑,派军舰阻止大陆和台湾渔民在钓鱼岛附近捕鱼,甚至阻止我方在该海域进行军事演习,气焰十分嚣张。

2.钓鱼岛是中国的领土

1)从地理来看,钓鱼岛是中国的领土

从所处地理位置上看,钓鱼岛群岛位于中国台湾省基隆东北约170 公里,距中国福建、浙江沿岸330公里;而距日本冲绳岛330公里

从地质上看是中国台湾岛的附属岛屿,钓鱼岛以东即为东海大陆架边缘,也是冲绳海槽区所在(冲绳海槽南北走向,大部分深度超过1000 且坡度很陡,分别构成西部大陆架和东部岛架的陆坡,海槽两侧的地质构造性质截然不同),冲绳海槽就成为我国东海大陆架和琉球群岛架的自然分界线,这也是确定钓鱼岛群岛属于中国而不是琉球群岛一部分的重要客观证据;

从气候特征来看,由于受来自太平洋台风影响,因此每到夏季,钓鱼岛附近海域会成为优良的渔场,但因风向和海岸冲击的原因,只有福建和台湾沿海的渔民在此海域进行捕捞作业。在科技和捕捞业并不发达的时代,琉球渔民不可能在此进行捕捞,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中国理应最先发现和命名并加以利用该岛屿。

2)从历史来看,钓鱼岛自古属于中国

中国古代先民在经营海洋和从事海上渔业的实践中,最早发现钓鱼岛并予以命名。在中国古代文献中,钓鱼岛又称钓鱼屿、钓鱼台。

隋炀帝曾使臣朱宽召琉球王国归顺。

    宋代以后,闽浙沿海居民根据“高华屿”周围盛产的鲣鱼,用垂钓之法最易得手,故习用俗名“钓鱼屿”。

    14世纪,明太祖威震四方,琉球王正式进贡,成藩邦属国。

   1372,明人杨载首登钓鱼岛。遂设立大明界碑。开始了对该岛的实际占有和管辖。(日本称是日本人古贺辰四郎在1884年“发现”该岛)

    明永乐元年(1403年)间出版的《顺风相送》(原本藏在英国牛津大学鲍德里氏图书馆)是中国有关领有钓鱼岛的最早文献。这表明,早在十四、十五世纪中国就已经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

有关钓鱼岛的记载大量出现在中外文献中,如明嘉靖11年陈侃所著的《使琉球录》;清朝册封副使徐葆光所著《中山传信录》等。

1650年,琉球国相向象贤监修的琉球国第一部正史《中山世鉴》记载,古米山(亦称姑米山,今久米岛)是琉球的领土,而赤屿(今赤尾屿)及其以西则非琉球领土。1708年,琉球学者、紫金大夫程顺则所著《指南广义》记载,姑米山为“琉球西南界上之镇山”。

明、清两朝均将钓鱼岛划归我国海防管辖范围,进行有效的统治。

明朝初期,为防御东南沿海的倭寇,中国就将钓鱼岛列入防区。如1561(明嘉靖四十年),明朝驻防东南沿海的最高将领胡宗宪主持、郑若曾编纂的《筹海图编》一书,明确将钓鱼岛等岛屿编入“沿海山沙图”,纳入明朝的海防范围内。

1605(明万历三十三年)徐必达等人绘制的《乾坤一统海防全图》及1621(明天启元年)茅元仪绘制的中国海防图《武备志 海防二 福建沿海山沙图》,也将钓鱼岛等岛屿划入中国海疆之内。

清朝继续将钓鱼岛等岛屿列入中国海防范围内,而且明确将其置于台湾地方政府的行政管辖之下。清代《台海使槎录》、《台湾府志》等官方文献详细记载了对钓鱼岛的管辖情况。

中外相关标绘均证明钓鱼岛属于中国。

1579(明万历七年)明朝册封使萧崇业所著《使琉球录》中的“琉球过海图”、1629(明崇祯二年)茅瑞徵撰写的《皇明象胥录》、1767(清乾隆三十二年)绘制的《坤舆全图》、1863(清同治二年)刊行的《皇朝中外一统舆图》等,都将钓鱼岛列入中国版图。

日本最早记载钓鱼岛的文献为1785年林子平所著《三国通览图说》的附图“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该图将钓鱼岛列在琉球三十六岛之外,并与中国大陆绘成同色,意指钓鱼岛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1809年法国地理学家皮耶 拉比等绘《东中国海沿岸各国图》,将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绘成与台湾岛相同的颜色。1811年英国出版的《最新中国地图》、1859年美国出版的《柯顿的中国》、1877年英国海军编制的《中国东海沿海自香港至辽东湾海图》等地图,都将钓鱼岛列入中国版图。

日本、琉球王国的相关史料均证明钓鱼岛属于中国。

1719年日本学者新井君美所著《南岛志》一书中提到琉球所辖36岛,其中并无钓鱼岛。1875年出版的《府县改正大日本全图》中也无钓鱼岛。甚至直到1879年,中国清朝北洋大臣李鸿章与日本就琉球归属谈判时,中日双方仍确认,琉球是由36岛组成的,其中根本不包括钓鱼岛等岛屿。

日本井上清教授曾于1972年撰写了一部专著,题为《“尖阁”列岛——钓鱼岛的历史解析》。他在书中指出,作为一个历史学家,他经过查阅历史文献而断定:钓鱼岛在日本染指之前并非“无主地”,而是中国的领土。日本明治维新开始(1868年)以前,在日本和琉球,离开中国文献而独立言及钓鱼岛的文献,实际上一个也找不到。

1972 年日本井上清教授在其著作 《钓鱼岛:历史与主权》一书中指出:作为一名历史学家, 经过查阅历史文献之后而断定钓鱼岛在日本染指之前并非“无主地”,而是中国的领土。第三章的标题是“众所周知,钓鱼群岛自明朝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第三章的标题是“清代的记录也明确记载了钓鱼群岛是中国的领土”,第五章的标题是“日本的先知者也明确记载了钓鱼群岛是中国领土”,第五章的标题是“日本领有‘尖阁’列岛在国际法上亦为无效”等等。

1701年(清康熙四十), 琉球国使臣蔡铎向康熙皇帝进献的《中山世谱》地图, 详细记录了琉球国所统辖的 36 个岛屿的正名、俗称, 其中没有钓鱼岛。

1725 年琉球国紫金大夫蔡温编修的《中山世谱》, 明确琉球的范围是冲绳海槽东侧的 36 岛,也不包括钓鱼岛等岛屿。

3)从法理来看,钓鱼岛属于中国

     甲午战争的胜利实现了日本侵占台湾和澎湖列岛的目的,作为台湾附属岛屿的钓鱼岛自然也就成了被割让的对象(尽管由于钓鱼岛天然附属于台湾以及面积过于渺小的原因未被《马关条约》专门提到)。这样,日本无需实施当初的窃取计划便轻易地以割让方式获得了钓鱼岛。企图窃土于前,武力夺取于后,这便是日本取得钓鱼岛的真相。

     从国际条约角度看,日本通过中日《马关条约》窃取的钓鱼岛等中国领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理应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有关条款归还中国。

《开罗宣言》指出:“我三大盟国此次进行战争之目的,在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 “日本亦将被逐出于其以暴力或贪欲所攫取之所有领土”。

19457月,日本投降前夕,中、英、美三国发表波斯坦公告,《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规定日本之主权只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本土以内。

日本天皇裕仁1945815向全国广播,接受《波茨坦公告》,向盟军投降 声明无条件地废除中日之间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即行废止。 因此,日本签署投降书后就永久的失去了对钓鱼岛的主权。

从国际法角度看,1964 年生效的《大陆架公约》和 1982 年通过的《海洋法公约》的有关条款看, 钓鱼岛与中国台湾省属于同一地质构造。 钓鱼岛与中国台湾、澎湖、舟山群岛同在一个大陆架的自然延伸面上, 而与日本辖下的琉球群岛相隔着 2940 公尺深的海沟。

按照国际公认的 《大陆架公约》:“同在一个大陆架上之岛屿归该国所有”的原则, 我国对全部东海大陆架享有主权,自然也对坐落在大陆架上的钓鱼岛享有领土主权。

1970年美国宣布归还琉球时,迫于舆论压力,曾经宣布,只向日本移交钓鱼岛之行政管辖权,与主权无关。

 

三、钓鱼岛争端由来

1.由甲午战争前的密谋侵占到甲午战争中的公然侵占

数百年来,琉球王国一直臣属中国,两国关系友好。作为中琉往来航标的钓鱼列岛在中国疆域之内,为中国领土属中国防务管辖区域。中琉两国之间从未发生有关钓鱼列岛主权归属的任何纠纷。

但是,近代日本实行明治维新以后国力日益增强,便开始向外扩张,吞并琉球是其重要目标。1872年日本强迫琉球“废王改藩”;1879年又强行“废藩置县”。清政府与日本交涉,没有结果。

此后日本开始觊觎中国的钓鱼列岛并密谋侵占。

187912月,日本内务省地理局在其编纂出版的“大日本府县管辖图”中,将钓鱼列岛擅自划入琉球群岛的领域范围。

1885年,中日关系明显恶化,中日关于琉球“分岛、修约”谈判未获结果,再加上1884年日本在朝鲜发动政变被中国挫败,日本政府便加紧扩军备战准备对华战争。

开展对钓鱼岛的调查是日本政府的第一步。此次调查是在极其秘密的情况下进行的,内务卿山县有朋给冲绳县令只是口头指令。经过冲绳县令西村舍三的调查,认为被调查的“无人岛”在中国史籍中早有记载,与《中山传信录》所载之钓鱼台、赤尾屿、黄尾屿为同一地方,是属于中国的。西村舍三认为“一经勘查就马上建立国标之事,不胜担心之至”,因为这会引起中日两国间的冲突,希望山县有朋慎重考虑。山县有朋根本无视调查结果,并与外务卿井上馨商议,井上馨狡猾地提出改“公然侵占”为“秘密侵占”的策略。主张继续进行调查,但要绝对保密,不要马上建立国标,而要“另觅机会”相机行事。冲绳县令遵照指示,再次进行实地勘察,认为钓鱼列岛确实与中国有关系,一时找不到可以合法占领的依据,为慎重处理,山县有朋与井上馨暂时放弃了密谋侵占钓鱼列岛的野心。日本外务省编纂的《日本外交文书》明确记载了日本企图窃取钓鱼岛的经过,相关文件清楚地显示,当时日本政府虽然觊觎钓鱼岛,但完全清楚这些岛屿属于中国,不敢轻举妄动。

1894年,日本发动了对华甲午战争,毫无准备的中国节节败退,为日本侵占钓鱼列岛留下了机会。日本一改其慎重态度于18951月公然决议侵占钓鱼列岛。但需特别指出的是,日本内阁会议虽然公然决议侵占钓鱼列岛,却采取的是“秘而不宣的侵占”策略,是地道的偷窃侵占,是非法的。

18954月,中国战败议和,中日两国签订《马关条约》。中国将台湾全岛及其所属诸岛屿割让给日本。但是,在该不平等条约中并无将钓鱼列岛割让予日本的明文,而以“台湾全岛及其所属诸岛屿”含混措辞,就把原台湾省所属岛屿——钓鱼列岛随之也割让给日本。

日本用偷天换日的办法企图使秘密窃占的钓鱼列岛通过《马关条约》的签订而合法化,从此埋下20世纪70年代以来关于钓鱼列岛主权归属之争端。

2.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企图再度侵占钓鱼列岛的阴谋活动

二战结束,日本无条件投降后,根据《开罗宣言》以及《波茨坦公告》,明确指出“日本所窃取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中国收回台湾得到国际的确认。

依据国际协定,琉球应由盟国决定其归属。但当时琉球已被美国攻占,又因日本在侵占台湾后,将钓鱼列岛划归琉球,所以日本在台湾的官员移交过来的图册中竟然没有钓鱼列岛在内。之后,因钓鱼列岛虽然被美国认为是琉球的一部分——在其“托管”下,但中国台湾省渔民到钓鱼列岛海域捕鱼从未受到过任何干涉。因此,中国朝野也未注意这个问题,没有主动向美国交涉要求收回钓鱼列岛,以致钓鱼列岛就一直在美国的“托管”下。战后,在商谈对日和约时,中国曾对琉球问题予以极大关注,多次对美国表示要托管或收回琉球,却未获得实际占领琉球的美国的支持和同情。

1951年,美、日等国背着中国,非法签订了《旧金山和约》,日本同意美国托管琉球,根据日本行政区域,美国同时将中国领土钓鱼列屿一并列入占领范围。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周恩来发表严正声明,坚决不予承认,并指出:中国人民准备随时给予妄图侵犯中国领土的人以严重打击。

1953年,美国要将琉球北部的奄美大岛“交还”日本时,台湾当局曾向美国大使递送照会抗议,不被重视。

196810月,“联合国亚洲经济开发委员会”调查研究发现钓鱼列岛附近有丰富的石油资源。这就激起日本企图再度侵占钓鱼列岛的野心。

1971617,美、日两国正式签署了《归还冲绳协定》。1972515(尼克松在221来华访问;2 28日,中美上海联合公报发表)日本的冲绳群岛在美国占领27年后,正式归还日本。日本即恢复其主权,也包括中国的钓鱼列岛在内。美国无视中国的主权,无视钓鱼列岛自古以来属于中国的史实,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公然侵犯。

在这个过程中,日本一方面积极向美国“索还”琉球,同时对钓鱼列岛进行了一系列的舆论和行动的侵占,企图造成“既成事实”,实现再度侵占钓鱼列岛之目的。

首先,刻意制造舆论。197238,日本外务省以“关于尖阁列岛的领有权问题”为题,代表日本政府正式发表官方主张。妄称:钓鱼列岛是日本对无主地先占,否认日本从甲午战争中侵占该岛屿的事实。  1972412,日本防卫局长久保氏,在众议院答询时,公开提出将“尖阁列岛”放入防空识别圈是妥当的。总之,日本政府动用各方力量,制造舆论,歪曲历史,捏造事实,使日人坚信钓鱼列岛是日本的领土。

其次,蛮横的侵占活动。19695月间,在日本政府的指使下,冲绳地方政府派出水警和工程队在钓鱼列岛的每个岛上建立一块钢筋水泥的标牌。这是蓄意侵犯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竖立这样的标牌是不具备法律依据的。自1970年起,日本开始派“海上保安厅”舰船严密巡逻钓鱼列岛海域。同年9月,在钓鱼列岛附近作业的台湾渔民遭到日本防卫队的驱逐。19795月下旬,日本海上保安厅在中国钓鱼岛上修建一座临时直升机场。还向该岛屿派遣调查团和测量船。中国外交部亚洲司司长沈平对此事与日本驻华使馆临时代办进行交涉,希望日方“采取措施制止这种有损于两国友好和睦邻合作关系的一切行为”。面对这一系列的侵占挑衅活动,中国政府为维护钓鱼列岛的领土主权,针锋相对地对日本发出严正声明。中国台湾当局也提出抗议,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与此同时,海内外的中国人民也展开了保卫钓鱼岛的运动。

中日关于钓鱼岛问题错综复杂,再加上美国的干预,以及石油资源的诱惑,使本来就不简单的问题更加复杂化。这就需要我们采取妥善的措施互相协商予以解决。

邓小平在任副总理时强调钓鱼岛等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关于中日的分歧,“一如既往,搁置它2030年嘛!”这是中国政府当时应对钓鱼列岛主权问题的态度,后来发展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

总的说来,70年代,搁置争议。钓鱼岛属于中国领土,在中日建交以及签署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双方曾达成谅解:在没有可以为双方接受的方案以前,将这个问题暂时搁置。

80年代,局势相对稳定。

90年代以来,摩擦再起。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在一定时期内既有利于中日两国,更有利于世界和平。但日本并未响应,一而再地在钓鱼岛问题上进行挑衅,他们在该海域驱逐中国渔民,阻止和扣押保钓人员登岛。1996年,日本右翼势力多次登上岛屿修筑灯塔;19975月,日本右翼势力又一次非法登岛并插上日本国旗;201097,日本巡逻船撞击中国渔船并逮捕中国渔船的船长事件,大家应该至今记忆尤深。

可以说,70年代以来,日本就在实际上控制着钓鱼岛。

3.这次日本“购岛”闹剧由来

日本政府把钓鱼岛“私有化”的过程

日本从谁手里“购买”钓鱼岛?

1895年,日本政府将非法窃取来的钓鱼岛租借给到钓鱼岛上垦荒的福冈人古贺辰四郎。

1932年,日本政府又把中国钓鱼岛非法卖给了古贺家族。至此,钓鱼岛等3个主要小岛就成为了古贺家所谓的私有领地。

1972年,古贺家族将南小岛和北小岛转手卖给埼玉县栗原家族的掌门人栗原国起。

1978年,再次将钓鱼岛卖给栗原家族,这样栗原家族就成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所谓的土地权所有者。

“购岛”闹剧缘起

20124月以来,日本右翼势力一直在叫嚣,要实行钓鱼岛“国有化”;

2012416,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提出了购岛计划;

417,石原慎太郎称购岛协议基本达成;

427,石原在媒体上公开捐款账户,在东京都发起购岛募捐活动,并在媒体上展开购岛民意调查和发动宣传。

67:日驻华大使反对“购买”钓鱼岛,称危及日中关系

77,日本首相野田佳彦表示要推动钓鱼岛国有化。

711,中国渔政船编队驶往钓鱼岛附近海域护渔巡航,遭遇日方挤压干扰。

724,日本正式启动“国有化”程序。

815,香港14名保钓人士登岛,日本冲绳县警方和日本海上保安厅抓捕和扣押了保钓人士。815,外交部副部长傅莹紧急召见日本驻华大使丹羽宇一郎,并与日本外务副大臣山口壮通电话,就日方在钓鱼岛非法抓扣中国公民一事提出严正交涉。傅莹重申中国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拥有主权的立场,要求日方确保14位中国公民的安全并立即无条件放人。818保钓人士安全返港。

819 :多名日本右翼分子非法登上中国钓鱼岛;

902:东京都政府调查团在钓鱼岛海域进行非法调查;

95,日本政府宣称,与所谓岛主正式达成协议;

910,日本政府召开阁僚会议 决定“购买”钓鱼岛;

911,日本政府不顾中方一再严正交涉,与岛主签订“购岛”合同,购买金额为20.5亿日元(约合1.7亿元人民币)。宣布“购买”钓鱼岛及其附属的南小岛和北小岛,实施所谓“国有化”。一直以来,日本单方面认为在钓鱼岛问题上不存在领土争议,其国有化就是想利用实际控制钓鱼岛的有利地位,制造钓鱼岛“不存在主权争议”的事实。

912,日本首相野田佳彦宣布将举全国之力“保卫”钓鱼岛。

 

四、当前中国政府的态度以及当代大学生应有的态度

1.回顾:二战后以来,中国对待钓鱼岛问题的态度。

1943121,中,美,英三国发表《开罗宣言》宣言规定“把像满洲,台湾及澎湖列岛那样的日本国从清国人手中盗取的所有地域返还给中国。”毛泽东说,蒋介石办了一件好事。

1945726,中美英三国又发布了《波茨坦公告》(88苏联参加)。公告第八条强调:“《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而日本的主权必将仅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等所决定之诸小岛之内。”

19711230中国外交部声明:钓鱼岛等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

1972929,中日两国正式建交。周恩来总理和日本国总理大臣田中角荣在北京签署了《中日联合声明》。周恩来提出把钓鱼岛等岛屿的归属问题挂起来。当时双方就这一点达成了协议。这样处理与当时国内外形势密切相关。

197810月,邓小平访问日本会见福冈纠夫总理大臣,举行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互换批准书仪式。访日其间,有日本记者提出了钓鱼岛问题。邓小平说:“这个问题我们同日本有争议,钓鱼岛日本叫‘尖阁列岛’,名字就不同。这个问题可以把它放一下,也许下一代比我们更聪明些,会找到实际解决的方法。”

2.针对日本“购岛”闹剧,中国政府的迅速反应。

711:中国渔政编队执行伏季休渔期间巡航钓鱼岛海域任务。

910外交部长杨洁篪在外交部紧急召见日本驻华大使丹羽宇一郎,就日本政府非法“购买”钓鱼岛提出严正交涉和强烈抗议。杨洁篪指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这方面的历史事实和法理依据是清楚的。中方郑重重申,日方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采取所谓“购买”等单方面行动完全是非法和无效的,丝毫改变不了日本窃取中国领土的历史事实,丝毫动摇不了中国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土主权。中国政府和人民决不容忍国家领土主权受到侵犯和损害,将坚决维护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主权。中方强烈敦促日方立即撤消“购岛”的错误决定,停止一切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只能由日方承担。

910,我驻日大使程永华也向日本外务省负责人提出严正交涉并递交了抗议照会。

910,外交部发言人秦刚表示,中国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划定并公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点基线,相关做法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吴邦国等均先后发表公开讲话,指出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绝不会退让,表示了中国政府的强硬立场。紧接着,中国采取了一系列强硬的反制措施。

910:中国宣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

911:中国海监船抵达中国钓鱼岛外围海域,将视情况宣示主权。

美国时间913,中国常驻联合国大使李保东向联合国递交钓鱼岛基点基线坐标表和海图,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表示,将妥为公布。

914:中国海监50152627船和中国海监5166船组成的2个维权编队,抵达钓鱼岛海域宣示中国主权,并向日方保钓巡逻船喊话,要求其撤离,中国政府表示,以后这种巡逻将常态化。

915:中方公布钓鱼岛及部分附属岛屿坐标。

916:中方决定提交东海部分海域大陆架划界案。

916,东海海域休渔期结束,目前已经有大批渔船前往该海域捕捞作业,中国政府派渔政执法船前往该海域全程护渔。同时中国军方各大军区也进行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军演,已从军事上作好了必要的战争准备。

919,中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会见访华的美国国防部长帕内塔时说:“日方应该悬崖勒马,停止一切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错误言行。希望美方从地区和平稳定大局出发,谨言慎行,不要介入钓鱼岛主权争议,不要做任何可能激化矛盾和令局势更加复杂的事情。” 习近平还说:“81年前,日本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九一八事变’。日本军国主义不仅给中华民族造成深重灾难,也给包括美国在内的亚太国家造成巨大创伤。日本国内一些政治势力非但不深刻反省对邻国和亚太国家造成的战争创伤,反而变本加厉、一错再错,演出‘购岛’闹剧。”

日本朝日电视台在时政节目中评论“闹剧”两个字时,特别分析说:“这句话显示出这位中国未来最高领导人对于日本将尖阁列岛(注:中国名:钓鱼岛)国有化做法的愤怒,同时也表现出对日本政府做法不屑一顾的姿态。”

20120920环球时报发表徐静波的文章《中国高层透露“钓鱼岛问题新思路”》把习近平的谈话解读为二点:

第一,习近平没有过多地从历史的角度去过多强调中国政府对钓鱼岛的“自古以来”的拥有历史,而是强调了钓鱼岛问题是日本侵华战争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未予公正处理的“遗留问题”。他谈到了以美国为首的战胜国集团在处理日本投降问题时签署的几个公约,并指出日本政府一直没有遵守这几个公约。言下之意,美国政府和包括英法在内的反法西斯战胜国,在战后均没有监督日本政府认真履行这几个公约,应该对目前造成的钓鱼岛问题负有一定的责任。同时也敦促日本信守投降诺言,帮助中国来一起处理好钓鱼岛这一二战遗留问题。这一观点是迄今为止,中国领导人从没有公开表述过的新思路。

第二,习近平特别强调了两国在二战的反法西斯战争中相互支持共同作应对日本侵略的历史。这一段历史的回顾,是刻意在提醒美国,在对日问题上,中美过去是同盟军,现在也应该是一条战壕里的战友,不应该出现如今“美军帮助日本来对付中国”的怪局。

92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指出中国对钓鱼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3.应该怎么样理解中国政府的态度

目前中国政府的观点是很明确的:钓鱼岛属于中国,中国领土主权不容损害。

但是,中国政府到底是通过战争还是其他途径来解决钓鱼岛主权问题?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在关心的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从国家利益说起。

国家处理对外关系的基本点是国家最高利益。中国国家最高利益是什么?这要从两个层面上看:

一是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是维护国家统一,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二是社会主义中国的国家最高利益,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这一层面又涵盖了很多方面,而其中的核心利益,第一是维护基本制度和国家安全;第二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第三是政治、经济、文化的持续稳定发展。这三者的关系是互为前提、互相促进。

目前,中国国家最高利益是什么?这要从国际大趋势和中国现实出发来看。邓小平当年提出 “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的论断,今天来看,仍然没有过时。决定一个国家国际地位的最根本的要素是综合国力。对于今天处于发展中的中国而言,借助当今国际难得的“和平与发展”时机,保证持续稳定的经济发展,以此为核心提升综合国力尤其显得重要。

目前,中国总体上还处于小平同志所制定的“三步走”战略时期,走的是内涵发展道路,因此在外交上处于防守地位。从历史上比较,大致相当于中国西汉时期。

今天我们处于“三步走”的第二阶段,为了凸现这一时期的重要性,中共中央在十六大前后提出“战略机遇期”概念(二十一世纪头一二十年,对我国来说,是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2010年,在十七届五中全会上再次确认这个论断,认为“综合判断国际国内形势,中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这一时期(2000-2020年)我国经济的基本条件特别好,包括劳动力、资源、技术三个方面。劳动力供应充足;资本也是充足的,中华民族喜欢储蓄是一个优点;技术上,现在我们总体上处于落后状态,但具有“后发优势”,学别人的技术少走弯路。2020年之后,受劳动力、技术状况的影响,中国经济发展会放缓。到2020年,中国经济规模将会超过美国,其政治含义,首先表明中国共产党实现了超英赶美的目标,实现了孙中山先生的遗愿;其次在外交上有了强大的基础。因此现在我们保两个方面:国内政治稳定、经济发展。

有了这个保障,我国的外交就有了强有力的支柱,我国成功解决诸如南海问题、钓鱼岛问题就有了坚实基础。目前我国GDP已跃升至全球第二位,有人预计在2020年左右,经济规模将达到或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同时从目前到2020年左右,也是我国军事力量不断增强的时期。

国际社会从来都是相信实力的。当我国的国际地位无任何国家无从匹敌的时候,我们解决国际争端就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

但是目前,在难得的“战略机遇期”面前,我们仍有必要韬光养晦,埋头苦干,专注于自身实力的发展。在钓鱼岛问题上,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也有必要保持争议存在(而不是丧失主权),以备以后解决。

我们来看一个民意调查结果。《环球时报》旗下的环球舆情调查中心于91416日,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西安、长沙、沈阳等7 个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对150918岁以上的普通市民进行民意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27.4%的人认为需要战争解决;有47.7%的人认为可以通过和平谈判解决。数据表明:更多的人认为不必通过战争来解决钓鱼岛问题。

是否意味着我们没有战争的实力?这要用事实说话。

日本海上自卫队正加强在公海影响力。

1.日本战败后被迫实施被动式防御的战略,不配备航母、大型驱逐舰以及核潜艇,但冷战后,日本不断调整其海军战略思想,目前大力发展先发制人的战术,已经具备了全球攻防的能力。

2.目前日本拥有16艘柴电潜艇,以及52艘各类主力水上舰艇、总兵力达4万人。近来,由于南海局势复杂,日本政府宣布将对自卫队的资金配比进行调整,大幅削减坦克开支,投资新型战舰和潜艇。

中国大陆:

1.中国战舰数量已超过美国部署在西太平洋地区的数量,但战斗力仍相差较大,随着中国军费开支的逐年增加,这种差距正逐渐变小。

2.目前中国具备反舰导弹(全球领先),第一艘航母,歼-20隐形飞机以及潜水艇的隐形能力。

中国台湾:台湾海军近海战斗力较强,主力战舰全部依靠国外生产,战时难以补充。

东风21C型导弹,代号DF-21C,它是中国第二代中程地地战略导弹,也是一种可以攻击包含航空母舰在内海上船舰的反舰弹道导弹。

东风-21D是专门为美国航母量身定做的打击海上移动目标的导弹,防止美国航母介入台海。

《防务新闻》猜测,东风-21C的射程达1700公里,可轻而易举袭击越南大部分陆地目标以及包括苏比克湾在内的菲律宾北部地区,而东风-21D反航母弹道导弹的射程大概为15002000公里,如果能达到1800公里,则可完全覆盖南沙群岛,如射程达到2000公里,则可覆盖南海70%海域。

925,我国第一艘航空母舰“辽宁舰” 正式交付海军。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出席交接入列仪式并登舰视察。

应该讲,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们是有实力来进行一场维护领土主权的战争的。但是,我们没必要把战争作为首选。

4.当代大学生应有的态度

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的嚣张行径、荒唐行为,引起了我国人民的极度不满,全国各地群众(包括大学生们)纷纷以各种方式表达自己的爱国热情,反对日本的言行。在这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过激行为,比如一些地方群众在游行过程中发生打砸抢行为,此举影响到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的稳定,甚至威胁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有理智的大学生,我们应该把握自己,拒绝不理性的行为。

1)应有历史眼光

对中日关系历史应有了解,从中日关系史中找到可供借鉴的经验教训。中日关系从历史的角度看,有友好也有对立。友好是长期的,对立是短暂的;友好是主流,对立是主流中的“艰难和辛酸”的部分。

因此,大学生在看待中日关系的问题时,既要考虑其两千年的友好又要兼顾近代以来的对立,全面分析两国关系做出自己理性的、正确的判断。在中日两千年的友好历史中,中国一直处于领先地位,但中国并没有利用领先地位向日本扩张,更没有发动战争,而是信守睦邻友好的民族传统,结果于己于人都有利。近代以来,日本发展快于和强于中国,日本在发展领先后有恃无恐,野心膨胀,向外扩张,结果于己于人都有害。我们相信,两国人民(包括日本人民)都是爱好和平的,这是两个民族交往的基础和主流。但同时也要警惕日本军国主义阴魂不散、死灰复燃,甚至在一个时期挑起严重事端。

2)应有大局意识

和平和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也是当今世界的大局。在饱受20世纪前半期的战争蹂躏和中期的冷战恐吓后的21世纪,人类最需要的就是和平与发展。和平与发展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在此大背景下,中日关系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和平与发展的世界大局。中日关系既是重要的双边关系,又是重要的国际关系,既影响着双方,又影响着世界,必须慎重处理。

大学生要铭记维护和平的国际环境,保持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发展是我国在21世纪的大局及国家利益,以及和平的国际环境和周边环境,是保持国内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和前提。没有和平的环境,什么都谈不上。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正确看待中日关系将自己的一切都服务于大局和国家利益。

3)应能着眼未来

21世纪是中国的世纪,中华民族将在这一时期崛起,实现伟大复兴。同学们作为年轻一代,生于历史上最好的时期,要抓住历史机遇,顺应历史潮流,将自己的命运与中华民族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国家的过程中建功立业。当前,面对日本的“购岛”闹剧,许多人(包括广大的大学生)都以各种方式表达自己的爱国热情。同学们的爱国热情应该鼓励,应该支持,但是表达爱国热情要有合理的方式。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最基础的工作,就是脚踏实地、努力学习,把爱国热情转化为学习的动力,不断积聚正能量,为今后的发展打牢基础,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作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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